證券時報編輯 張淑賢
8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下稱《實施細則》),對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網下發行業務,增加了持有科創板市值的要求。
此舉旨在落實《關于深化科創板改革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科創板八條”)有關意見。證監會此前發布的“科創板八條”明確提出,完善科創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網下投資者持有科創板股票市值要求。
根據《實施細則》,自10月1日起,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參加科創板新股網下發行的,除需符合現行市值門檻要求外,主承銷商還應要求其在基準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科創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的日均市值為600萬元(含)以上。
目前,扣除戰略配售部分,科創板新股發行數量60%以上由網下投資者獲配。“參與科創板新股發行的網下投資者中,部分持有科創板股票市值較低。”一位券商人士向編輯表示,“增加網下投資者持有一定科創板股票的要求,可推動其權責利更加統一,也有助于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理念,壯大耐心資本。”
該人士同時稱,目前不滿足市值門檻要求的網下投資者相應增持科創板股票,還有望為科創板帶來增量資金,從而強化科創板價值發現功能,提升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領域的支持力度。
此前,在“科創板八條”發布當天,上交所即明確科創板新股定價統一執行3%的最高報價剔除比例,這一安排旨在進一步加大網下投資者報價約束,引導科創板新股發行理性報價、合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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