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尚伃
《證券日報》新聞記者7月6日從證券公司處獲悉,為客觀性體現證券公司公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開展情況,推動公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流程持續發展,中證協前不久深入開展2022年證劵公司公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運營狀況統計分析,而且,證券公司必須在7月19日前進行意見反饋。
具體而言,證券公司需申報數據信息主要包含科學研究單位、科學研究銷售部設置人員構成,證券分析師人員配備,調查報告質量審核、合規審查人數及比重,投資分析師執業年限、員工流失率,公募基金公司、QFII、RQFII機構客戶數及交易傭金等。
新聞記者從事內了解到了,券商研報業務運營狀況統計分析歸屬于一年一度的基本申報。
但是,與往年券商研報業務運營狀況統計分析不一樣的是,在今年的中證協增加了三方面調研內容。一是增加了證券公司參加投資分析師外界評比狀況,包含名字、組織單位、獲得榮譽,有沒有專項獎勵、是不是和考核掛勾,企業對外界評比組織如何判斷等。二是增加了證券公司對公布調查報告市場拓展的意見和建議。三是增加了證券公司公布的北京交易所上市企業調查報告總數(份),及其覆蓋北京交易所上市公司數量(家)的情況反映。
除此之外,對其證券公司首席經濟學家的現象調查細微之處,此次增加了“日常監管屬于企業何單位”內容。
全面注冊制下,受業務流程協同作用提高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券商公司科學研究業務流程正經歷重構。
4月底,監督機構向證券公司頒布了《關于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點出證券公司科學研究業務流程存有的三大典型案例:一是一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依據政策法規規范標準不斷更新調節;二是一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實行實效性不夠;三是實際券商報告制做審慎性不夠,某些職工擅自發布證券分析建議。
《通報》公布迄今,券商行業已經陸續收到有關罰款單達43張,涉及到13家證券公司、47名研究室相關工作人員。而“雙隨機”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共遮蓋45家證券公司和300篇券商報告。從罰款單中也能看到,一部分證券公司科學研究業務流程亂象橫生,“無證上崗”的情況也存在。
監督機構對于“雙隨機”監督檢查專項工作狀況表明:“各證劵公司和有關從業者理應融合本次專項整治存在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持續提高業務能力質量與合規管理水準。”
畢馬威提議:“中小券商要加強項目投資、行研、投行的連動。一方面,更改往日精準聚焦于賣方運營模式,加強研究與投資銀行業務或其它業務體系的協調聯動;另一方面,根據外引內培的形式,打造出行業分析團隊,提升行業分析、標價公司估值水平,并通過較好的激勵制度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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