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資者核實情況
經發起人(主承銷商)和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核實,3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6名配售對象未按初步詢價和推廣公告要求提交相關資格驗證文件;24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32名配售對象屬于禁止配售范圍;1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超過備案材料中提交的總資產規模。上述27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39個配售對象的報價已被確定為無效報價,擬認購總額為25210萬股。具體請參見“附表:初步詢價報價”中標注為“無效報價1”、“無效報價2”和“無效報價3”部分。
排除上述無效報價后,共有311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7、189名配售對象均符合《初步查詢推廣公告》規定的線下投資者條件,報價范圍為27人.10元/股-66.90元/擬認購股份總數為4601、450萬股。
(二)消除最高報價
1、剔除情況
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消除上述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所有合格的線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認購價格由高到低,按照相同的認購價格,按照相同的認購價格,按照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排序,排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的擬認購量不低于合格線下投資者擬認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認購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排除該價格的申報。
經發行人與發起人(主承銷商)協商,認購價格高于62.10元/股(不含62.10元/股票)的所有配售對象都被淘汰。上述流程共淘汰90個配售對象,相應淘汰的擬認購總額為4649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淘汰無效報價后擬認購總額為4601450萬股的1.0103%。
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詳見本公告“附表:初步詢價報價”中標注為“高價排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體報價情況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參與初步查詢的投資者為297人,配售對象為7099人,均符合《初步查詢推廣公告》規定的線下投資者參與條件。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剩余報價計劃認購總額為4540000股,戰略配售回撥后和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為2547股.16倍。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詳細報價,包括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信息、認購價格及相應的認購數量,請參見本公告“附表:初步詢價報價”。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剩余報價信息如下:
■
(三)發行價格的確定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調查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的基本面、市場狀況、同一行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53.27元/本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26.12倍(每股收益按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的2022年母公司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26.48倍(每股收益按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凈利潤計算);
(3)34.83倍(每股收益按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的2022年母公司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數計算);
(4)35.31倍(每股收益按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數計算)。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發行價格確定后,發行人上市時市值約為53.29億元。2021年和2022年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0和661.82萬元和15,094.近兩年凈利潤為06萬元,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二條.1.“(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4)確定投資者的有效報價
在本次初步詢價中,由42名投資者管理的1592個配售對象的申報價格低于53個發行價格.27元/股票,為低價消除,具體名單見本公告附表中注明的“低價未入圍”配售對象。
在剔除擬認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后,申報價格不得低于發行價格53.27元/256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5507個配售對象為本次發行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共計3357、990萬股有效認購,是戰略配售回撥和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規模的1877。.81倍。具體報價信息見“附表:初步詢價報價”中注明為“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有效的報價配售對象可以,必須按照本次發行的價格參與線下認購,并在獲得初步配售后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
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進一步檢查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禁止。投資者應按照發起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的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他相關關系調查等),如果拒絕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拒絕配售。
(5)與行業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進行比較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南》(2012年修訂),公司所屬行業為“汽車制造”(C36)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汽車制造業(C36)上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為24.56倍。
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主營業務類似發行人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如下:
■
數據來源:Wind截至2023年6月7日
注1:尾數差異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計算中,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回到母親的凈利潤/T-4日總股本。
注3:凌云股份除從事汽車塑料管道的生產和銷售外,其主營業務還包括汽車金屬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以及市政塑料管道的生產和銷售,其中2021年汽車金屬和塑料零部件的營業收入占85%.99%,2021年市政塑料管道系統營業收入約占91%.50%。由于凌云汽車金屬零部件和市政管道的業務比例較高,整體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與發行人的可比性較低,因此在消除凌云股份后列出了可比公司的市盈率算術平均值。
本次發行價格53.27元/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稀釋后,相應股份的發行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市盈率為35.31倍高于2023年6月7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的靜態平均市盈率,超過43倍.77%;超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后的平均靜態市盈率約為16.57%,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三、戰略配售
(一)參與者
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
本次發行價格不高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因此,發起人的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后續投資。
(二)戰略配售的分配結果
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53.27元/股。發行價格不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較低,根據發行價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后續投資。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配售。
(三)戰略配售股份回撥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125.05萬股占發行數量的5005萬股.00%。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配售。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為125.05萬股將回撥到線下發行。
四、線下發行
(一)參與者
經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認,線下查詢有效報價投資者256人,管理配售對象5507人,相應有效認購總額335790萬股。參與初步查詢的配售對象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和有效認購數量。
(二)線下認購
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必須參與本次發行的線下認購。
1、2023年6月13日,線下認購時間為(T日)9:30-15:00。線下投資者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輸入認購記錄。認購記錄中的認購價格為53.27元/股票認購數量為與其有效報價對應的有效擬認購數量。線下投資者為參與認購的所有配售對象輸入認購記錄后,應一次性提交。有效報價一旦線下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認購,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認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2、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只能參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賬戶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的線下認購。配售對象全名、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深圳)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認購。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寫與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對象自行負責。
3、2023年6月13日,線下投資者(T日)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4、有效報價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全額認購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線下初步配售
2023年6月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T-7日)發布的《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于2023年6月15日向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線下認購的配售對象提供線下發行股票的初步配售。(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3年6月15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發布了《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包括線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線下投資者報價、每個配售對象認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初步配售數量,以及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或實際認購數量明顯低于報價時擬認購數量的線下投資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經發布,視為已向參與線下認購的線下投資者發出配送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納
1、2023年6月15日(T+2日)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線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情況進行分配銀行價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轉移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線下發行的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于2023年6月15日(T+2日)16:00前到賬。
認購資金不足或未能及時到達的,視為無效認購。請注意資金在途時間。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線下投資者,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
2、計算認購資金
每個配售對象應支付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3、認購款項的支付及賬戶要求
線下投資者應按照以下原則轉移資金。如果不符合相關要求,配售對象將無效配置新股。
(1)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否則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全部無效。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同一天發行多只新股時,所有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無效。
(3)線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轉移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認購對應的股票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301397年,如果沒有注明或注明信息錯誤,將導致轉賬失敗。
(4)如果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得多只新股,必須分別全額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如果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所有配售對象當日獲得的新股將無效,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了線下發行銀行專用賬戶,收取配售對象轉移的認購資金。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所屬銀行在下列銀行系統中的,認購資金應當在同一銀行系統中轉移;配售對象注冊的銀行賬戶所屬銀行不列入下列銀行系統的,認購資金應當轉入工行線下發行專用賬戶。
中國結算深圳分行網下發行銀行專戶信息表如下:
■
■
注:以上賬戶信息以中國結算官網公布的版本為準。可登錄“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銀行賬戶信息表-查詢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的專戶信息表。
(6)不同配售對象共享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享銀行賬戶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全部無效。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其所有初步獲得的新股,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發起人(主承銷商)承銷。離線和在線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的70份%暫停發行。
4、發起人(主承銷商)應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分配資金的有效分配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未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的線下投資者,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視為違約,并將于2023年6月19日(T+4日)在《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5、如果初步配售對象支付的認購金額大于初步配售金額對應的認購金額,2023年6月16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將認購款退還給配售對象原付款賬戶,認購款金額退還給配售對象=配售對象有效支付的認購金額?配售對象應支付認購金額。
6、凍結期間線下投資者支付的所有認購款項產生的所有利息均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將見證本次發行的發行和承銷過程,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2、發起人(主承銷商)特別提醒:投資者持股比例達到本次發行后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配售對象已參與線下報價、認購、配售的,不得再參與線上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線下投資者提交的配售對象管理的相關賬戶,監控配售對象參與網上認購的行為。
4、違約處理: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未全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配售業務。
五、網上發行
(一)網上認購時間
網上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代表其認購新股。發行受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影響的,應當按照認購當天的通知辦理。
(二)網上發行的數量和價格
發行價格為53.27元/股票。網上認購投資者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認購。
網上發行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戰略配售回撥和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行量為712.7500萬股。保薦人(主承銷商)應在指定時間內(2023年6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將712.作為股票唯一的“賣方”,在深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中輸入7500萬股“可追溯股份”。
(三)認購簡稱及代碼
認購簡稱“追溯股份”;認購代碼為“301397”。
(四)網上投資者認購資格
2023年6月9日,網上認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票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具有一定市值的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發行人必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除外)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購買在線發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開放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
2023年6月9日,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的市值(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計算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市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合并計算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是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相同。以證券賬戶注冊資料為準T-以2日終為準。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證券賬戶中包含的股份數量和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網上認購金額,市值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投資者可參與新股認購。每5萬元的市值可以購買一個認購單位,不足5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金額。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按市值計算的認購金額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7000股。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在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換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在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和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和“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場價值并參與認購。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非限售A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或者非限售存托憑證的司法凍結、質押,不影響證券賬戶持有市值的計算。
(五)網上認購規則
1、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只能選擇離線發行或在線發行的一種方式進行認購。所有參與離線查詢、認購和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次參與在線認購。如果投資者同時參與離線和在線認購,在線認購部分為無效認購。
2、每個認購單位有500股,超過500股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7000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認為認購量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認購上限的新股認購無效,不予確認;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認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認購額度。
3、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投資者,只能使用市值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有效認購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的投資者的第一個市值證券賬戶,其余認購無效。發行每只新股,每個證券賬戶只能認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的投資者的第一次認購為有效認購,其余為無效認購。
4、不合格、休眠、注銷、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發行認購。如果上述賬戶參與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
(六)網上認購程序
1、開戶登記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并開立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
2、市值計算
2023年6月9日,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需要參與網上發行(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銷售A股票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日平均市值超過1萬元(含1萬元)。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平均市值持有。具體市值計算標準請參見《在線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于2023年6月13日在線認購(T日前,在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
認購程序與在二級市場購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網上投資者在認購時間內(2023年6月13日)根據其市值數據(T日)9:15-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公司申購委托。
(1)投資者面對面委托時,填寫認購委托單的內容,將身份證、股票賬戶卡、資本賬戶卡帶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柜臺經理檢查投資者交付的文件,審核正確后可接受委托。
(二)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者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應當按照各證券交易網點的要求辦理委托手續。
(3)一旦接受投資者的認購委托,不得撤銷訂單。
(4)參與網上認購的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的總結和委托,代表其認購新股。
(5)投資者在網上認購時,不需要繳納認購資金。
(7)確定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方法
確定網上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方法如下:
1、如果網上有效認購數量小于或等于網上最終發行數量,則無需抽簽。所有配號均為中標號,投資者按有效認購數量認購股票;
2、如果網上有效認購總量大于網上最終發行數量,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主機將每500股確定為申報號,然后通過抽簽確定有效認購中標申報號,每個中標申報號認購500股。
中簽率=(網上最終發行的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和抽簽
如果網上有效認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上最終發行數量,則通過抽簽確定中標號碼進行配售。
1、認購配號確認
2023年6月13日(T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投資者新股認購情況確認有效認購總額,每500股配置一個認購號,所有有效認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置,直至最后一次有效認購,并將配置結果傳遞給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3年6月14日(T+1)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認購人應到原委托認購的交易網點確認認購配號。
2、公布中簽率
2023年6月14日(T+1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發布的《網上認購及中簽率公告》公布了網上發行中簽率。
3、彩票抽簽,公布中標結果
2023年6月14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主持抽簽,確認抽簽結果。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當天將抽簽結果傳遞給各證券交易網點。2023年6月15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T+2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發布的《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公布了中獎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投資者根據中標號確定認購股數,每個中標號只能認購500股。
(九)中簽投資者繳費
2023年6月15日,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獎后,應按照(T+2日)《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公告履行支付義務。網上投資者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2023年6月15日(T+2)日底,中標投資者應確保其資本賬戶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十)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
2023年6月15日(T+2日)日末,中標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和托管人等。)應仔細核實,并于2023年6月16日(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截至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付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付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無效認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
(十一)發行地點
各證券交易網點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聯網。
六、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原因和后續安排。
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低于本次公開發行的70份%當時,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票。
請參見2023年6月19日,線下和線上投資者獲得的未付金額以及保薦人(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T+4日)發布的《發行結果公告》。
七、暫停發行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發生下列情況時,將采取暫停協商的措施:
1、線下認購總量小于線下初始發行數量;
2、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的70股%;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和《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并及時宣布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支付投資者的退款。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有效期內,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機會重啟發行。
八、余股包銷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當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線下和網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超過公開發行的70份%(含70%),但未達到本次公開發行數量時,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承銷支付不足的部分。
余股包銷發生時,2023年6月19日(T+4日),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剩余股份的包銷資金與網上、線下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承銷保薦費后分配給發行人。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并將包銷股份登記為發起人(主承銷商)指定的證券賬戶。
九、發行費用
本次線下發行不向線下投資者收取傭金、轉讓費和印花稅。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
十、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重慶溯聯塑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韓宗俊
聯系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港寧路18號
聯系人:董事會辦公室:
電話:023-67551991
(二)保薦人(主承銷商):中國銀行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寧敏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街110號7層
聯系人:股權資本市場部:
聯系電話:010-66578999
發行人:重慶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國銀行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上接34版)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