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777證券簡稱:中控技術公示序號:2023-034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權益分派新增加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為165,968,621股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紅送轉:否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轉贈占比
每一股紅股0.75元
每一股轉贈0.45股
●有關日期
一、根據分派、轉增股本策略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計劃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派、轉增股本計劃方案
1.派發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542,017,018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75元(價稅合計),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一股轉贈0.45股,總共派發現金紅利406,512,763.50元,轉贈243,907,658股,此次分派后總市值為785,924,676股。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轉增股本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除企業自己派發目標外,企業其他公司股東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褚健、杭州市元騁企業經營管理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褚敏、申萬宏源證券-浙江中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申萬宏源證券中控技術員工持股計劃1號單一資管計劃、廣發證券-浙江中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廣發證券中控技術員工持股計劃2號單一資管計劃的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派發。
3.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指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獲得企業股票之日至出讓交收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擁有時長)超出1年,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75元;持倉時限在1年之內(含1年)的,此次分紅配股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75元,待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以其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實際實際稅率為: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公開后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按規定測算繳稅,持倉時長自公開日起測算;公開前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即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675元。
(3)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非居民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按10%稅率征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675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獲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稅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4)針對持有公司股份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公司股東,依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有關規定:由企業依照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675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的稅收政策,可按相關規定自主申請辦理。
(5)針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根據“港股通”擁有本企業股票股東,其紅股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依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該紅股會由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675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的稅收政策,可按相關規定自主申請辦理。
(6)針對持有公司于德國瑞士證交所公開發行的全球存托憑證(GlobalDepositaryReceipts,GDR)的投資人(以下簡稱“GDR投資人”),其紅股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GDR相對應的地區基本A股個股名義持有人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發放,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款要求,以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自獲得GDR分紅收入后,如GDR投資人必須享有有關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我們公司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GDR投資人的證券登記日與A股公司股東證券登記日同樣,紅股會由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于瑞士時間2023年7月3日根據EuroclearBankSA/NV、ClearstreamBanking,S.A.發放到GDR投資人。
(7)對于一般投資者和公司股東,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由經營者按稅收法律法規自主確定是否需在本地繳納稅款,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每一股rmb0.75元。
(8)公司本次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源頭為個股股本溢價所產生的資本公積,此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繳稅。
五、總股本變動表
企業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權益分派新增加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為165,968,621股
六、攤低每股凈資產表明
執行送轉股方案后,按新總股本785,924,676股攤低計算出來的2022年度每股凈資產為1.11元。
七、相關資詢方法
有關公司本次2022年本年度權益分派事宜,如有任何疑問,按照下述聯系電話進行了解:
聯絡單位: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571-86667525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