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48證券簡稱:昱能高新科技公示序號:2023-019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否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紅送轉:否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轉贈占比
每一股紅股2.2元
每一股轉贈0.4股
●有關日期
一、根據分派、轉增股本策略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計劃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22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派、轉增股本計劃方案
1.派發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80,000,000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2.2元(價稅合計),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一股轉贈0.4股,總共派發現金紅利176,000,000元,轉贈32,000,000股,此次分派后總市值為112,000,000股。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轉增股本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除企業自己派發目標外,企業其他公司股東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自然人股東LINGZHIMIN、天通高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LUOYUHAO、高益民、潘建清持有股份的紅股由企業自主派發。
3.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國家財政部、國稅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指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獲得企業股票之日至出讓交收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擁有時長)超出1年,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2.2000元;持倉時限在1年之內(含1年)的,此次分紅配股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2.2000元,待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以其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實際實際稅率為:股東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公開后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按上述第(1)項規定測算繳稅,持倉時長自公開日起測算;公開前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10%,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9800元。
(3)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非居民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按10%稅率征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9800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獲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稅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4)針對持有公司股份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依據國稅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QFII獲得企業發放的股利分配、收益,由企業代收代繳10%企業所得稅,繳稅后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9800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獲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稅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5)針對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公司股東根據“港股通”擁有本股票的,其股權收益會由企業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照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繳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實行,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9800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稅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6)針對持有公司股份的許多投資者和公司股東,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其紅股企業所得稅對其自主交納,企業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2.2000元。
(7)公司本次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源頭為個股股本溢價所產生的資本公積,此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繳稅。
五、總股本變動表
企業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否
六、攤低每股凈資產表明
執行送轉股方案后,按新總股本112,000,000股攤低計算出來的2022年度每股凈資產為3.68元。
七、相關資詢方法
有關此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下列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方式:0573-83986968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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